网上有关“滴滴快的合并反垄断”话题很是火热 ,小编也是针对滴滴快的合并反垄断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作者:李传奇
编辑:李传奇
出品:量子 科技 小组
封面作者:Pat Whelen
这个平安夜马云可能过得并不太“平安 ” ,至少不够心安 。自打杰克马在金融论坛上的那次猛烈发言后,蚂蚁集团上市就被叫停了。
其实那时候已经在释放一种讯号,互联网 、金融、地产对其他产业的挤压效应 ,并不会被无限的放任下去的。
紧接着,反垄断、打击金融资本无需扩张就被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21中央工作经济报告 。
再然后,阿里被反垄断立案调查 ,蚂蚁集团被金融监管部门约谈。在此之前,蚂蚁集团已经相继下架银行存款产品,并下调年轻人的花呗消费额度。
今天我想聊聊关于阿里最近的这些事情,我们应该要知道哪些东西和我们应该要思考哪些方面 。
关于“二选一”
1 、 所谓的“二选一”呢 ,也就是“天猫or京东二选一 ”,具体一点说,是阿里巴巴要求“在天猫商城开设店铺的服饰、家居等众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京东商城参加618、双11等促销活动 、不得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进行经营 ,甚至只能在天猫商城一个平台开设店铺进行经营行为。”
2、 早在2017年,“二选一”事件中的另一方京东就已经针对阿里提起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诉。遗憾的是,至今仍未有实质性的进展 。
3、 阿里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此前曾在微博上表示“二选一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 、“平台不是土豪 ,只能向最有诚意的商家倾斜,这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
4、 如若举报成立,阿里或将面临巨额处罚。
阿里巴巴是否是垄断企业?
国内电商百花齐放 ,不仅有我们强东哥的京东,还有老牌的苏宁易购,甚至还有“意欲弯道超车”的拼多多 ,阿里巴巴怎么能算垄断呢?
这就要对垄断一词进行精确的定义了 。鉴于反垄断法的书是一本比一本厚,非法学出身的我看的是头晕脑胀,再让我给各位讲解,那更是说不明白也不权威。
但本小组可以列举一些关键信息供各位参考。
在经济学里 ,如果有企业的市场份额达到50%,就被认为是垄断;两个企业份额达到60%或三个企业份额达到70%,被认为是寡头垄断 。
而在《中国十大电商占有率排名》中 ,排名第一的阿里巴巴市场份额高达58.2%,而排名第二第三的京东和拼多多仅占有16.3%和5.2%。从经济学角度,阿里已经达成寡头垄断的标准。
当然在法律上判断是否垄断并不只是如此简单去判定的 。再梳理三条典型的垄断行为: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限制竞争协议;3.企业合并牟取市场支配地位。
调查还在进行 ,阿里到底有没有垄断咱们说了不算,得等候结果。
阿里是否触犯了《反垄断法》?
其实在市场上,所有竞争都是为了垄断 ,但只有不许别人竞争的竞争,才能构成真正的垄断 。都想做大自己的蛋糕,这无可厚非 ,蛋糕做大了,你有了垄断市场地位。
在你拥有垄断市场地位后,你是否会利用你在市场上可支配地位打击对手、限制交易,这就涉及到垄断市场行为。拥有垄断市场地位但是否有垄断市场的行为 ,这是法庭上关注的焦点 。
比如曾经的网约车大战中,滴滴和快的就构成了寡头垄断的标准,不仅用补贴的方式打击出租 ,最后更是合并,这都触犯了反垄断法。
而像此前的高通反垄断案中,高通主要是利用其的市场支配地位高价销售芯片和索取不必要的专利费用。
那阿里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 ,就要从是否涉嫌限制交易的角度去调查,以及是否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向商户提高佣金比例等等。
阿里会因此衰败吗?
首先从源头考虑,阿里巴巴过后肯定会放弃限制交易的行为 ,那些签订了独家协议的品牌的流失,自然就是对其竞争力的一种杀伤 。当然,降低了佣金的商家 ,也许会反哺价格和服务,因此有可能带来一定的回报,这谁也说不准。
但垄断红利必会消失,这是毋庸置疑的 。好好做生意的部分是不会被处罚的 ,被处罚的肯定是出格的部分,同时也给阿里提个醒,好好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
高通、英特尔 、微软都遭遇过反垄断调查 ,但最后对它们的竞争力影响并不大,因为它们是技术型企业。而阿里巴巴、美团、腾讯等规模性企业,肯定会受到不小的影响。
以上 ,是我们对此事件应该要了解到的,那我们知道了该知道的,又该想到哪些该想到的呢?
不能孤立看待
对于杰克马 ,相信多数吃瓜群众还是看热闹为主,但若要说是嘴巴大惹来这身麻烦,笔者实在是不能同意 。不能一边倒的看待问题 ,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论嘴巴俏皮,那这样的人太多了,现在是法治 社会 ,若只是话多 ,顶多就是让你说话多多注意。
阿里的“二选一 ”已经这么多年了,为何正义现在才来到?因为不仅仅是阿里,全世界都在监管着有垄断嫌疑的数字企业 。
互联网这帮巨头开始被密切监督 ,这种现象不是只发生在国内,也不是只发生在阿里身上, 全世界都在警觉那些有可能垄断的数字巨头 。
当然非常能理解大家把大嘴巴和被监管联系在一起 ,作为吃瓜群众, 娱乐 的心态是要有的,但是我们若总是只想到这样肤浅表面的本质 ,是很难去监管这些巨头的,所以瓜该吃,但问题还是要思考。
反垄断并非是遏制互联网公司的发展
反垄断方面 ,微软就差点被打趴下 。微软曾被美国司法部二十个州的检察长一同要求肢解,这并非卸磨杀驴,而是微软的垄断苗头蒸蒸日上——微软试图用其垄断地位消灭竞争对手网景公司。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累积的数据和算法,除了流量变现 ,也可以用来促进 科技 创新。”
从长远来看,保持创新的活力可比总是琢磨着“二选一”的商业竞争要重要的多。
未来互联网的竞争只会越来越激烈,盯着老头老太的钱包是不能生存下去的 ,创新,创新,创新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创新才是未来的立足之本 。
现在的中国互联网有什么新东西吗?在抖音快手之后,我真的是想不出任何有新意的东西。可以肯定的是疫情过后全世界都将面临修复 ,就现在这样的创新局面,真的不得不让人担忧。 垄断不可能是出路 。
反垄断是为了让你守规矩,不是为了打倒阿里巴巴 ,而是为了给下一个阿里巴巴更好的发展环境。欧美正是通过反垄断制约了微软 、IBM,才会有后来的脸书,苹果…… 毕竟先富要带后富,而不是堵后富的路 。
试想一下 ,若当年苹果打压安卓成功,那我们现在的手机市场会如何?
笔者是乐于见到巨头被监管的,互联网迎来密切的监管 ,这是一种 历史 性的转折 。监管不是为了摧毁,而是为了引导其去改变。
作为吃瓜群众,格局要大 ,才能吃最香的瓜。
阿里,腾讯,顺丰被顶格处罚!反垄断法!
4月10日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 ”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于其2019年中国境内4557.12亿元销售额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同时 ,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 、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182.28亿元大概是阿里巴巴2020年四季度净利润1/3 ,相当于一个月白干了。这个被称为“互联网垄断第一枪”的力度不可谓不大 。阿里第一时间回应,“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 ,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 ,更好履行 社会 责任。”态度端正,“立正挨打 ”。
在《致客户和公众的一封信》中,阿里表示“今天是阿里巴巴集团发展历程中至关重要的一天 ,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直面问题,锐意革新 。”2021年4月10日对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意义也非同寻常。
182.28亿元的巨额罚单 ,对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与格局将会产生重大影响:
1、涉嫌垄断等不正当竞争的不只是阿里巴巴,多家头部互联网公司面临类似监管压力,182.28亿元是开始,却不是结束;
2、互联网巨头的“流量围墙”将会逐步打开 ,行业创新和竞争环境变得更好,对于老二 、创新和腰部公司是利好,如京东、拼多多、唯品会;
3 、阿里巴巴的不确定性骤减。上周 ,查理·芒格旗下的Daily Journal Corp公司披露增持阿里巴巴的股份 。截至3月底,该公司通过美国存托凭证(ADR)累积的阿里巴巴持股约3750万美元。
4月8日,唯品会、京东、美团、饿了么 、每日优鲜、盒马鲜生、携程 、去哪儿网、如祺出行、滴滴出行等10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在广州签署《平台企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承诺书》 ,承诺不会采用大数据杀熟手段。
山雨欲来风满楼,互联网行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决心与力度,比此前各界想象的要大 。
互联网行业反垄断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 ,只不过因为互联网是新生事物,而对新生事物相关部门一直采取的是先包容支持 、再引导发展、最后再逐步加强监管的思路,因此 ,虽然《反垄断法》早在2008年就已实施,却一直未曾在互联网行业具体应用。
这一次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182.28亿的巨额罚款,表明互联网反垄断动了真格。去年底高层会议上 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一周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了这一重要工作 ,要求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接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查处多起涉及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
182.28亿元的巨额罚单不是结束 ,互联网反垄断只会越来越严,互联网企业接下来都要更加谨慎,以避免触及红线。
互联网行业到底是否存在垄断?有一位互联网学者曾在2013年撰文指出《互联网不需要反垄断》应该说代表了部分人的心态。有一位互联网大佬曾在演讲中说过 ,互联网行业不存在真正的垄断,其逻辑是: 就算今天一家独大,但互联网创新太快了 ,市场、用户、需求 、技术和模式都在变化,一定很快会有新玩家冒出来甚至短时间将老巨头干趴下 。
确实,在人们认为阿里与京东共享电商的天下时 ,拼多多冒了出来;腾讯在内容领域无敌时,张一鸣跳出来了;出行市场滴滴合并快的后,哈罗、曹操们又陆续冒出来了;共享充电宝市场“三电一兽”掌控市场局势时,搜电凭借代理模式成为黑马……
然而 ,垄断这个事情说的并不是不同时间的竞争,因为如果要看不同时间,任何公司都不可能真正垄断 ,任何公司都会面临新的对手,只看其出现的时间有多长。垄断最本质的特性就是限制竞争,其反面是充分竞争 ,照此来看,互联网行业是十分容易形成垄断的。
第一个是技术决定的。
基于连接能力,互联网具有强大的中心化、规模化与可复制能力 ,互联网企业可以快速地在不同区域甚至不同国家铺开业务 。基于此,很多互联网巨头只用数年时间就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主导地位,在欧盟收到巨额罚单的互联网巨头不止一家。中国互联网企业出海相对保守 ,但在中国市场却普遍形成了强大的市场主导能力。
2014年我在《脉脉困境之启示:“技术垄断”猛于虎》一文中曾提出过一个概念,叫做“技术垄断 ” 。当时很多平台间互相封杀成为风气,A平台用户不能正常访问B平台链接是常态,我认为这是通过技术手段形成的“垄断”的后果。
当平台拥有用户和流量之后 ,便可以单方面制定规则,有的规则完全成为牟取暴利或者打击对手的工具,比如大数据杀数。做到这些 ,正是靠着基于技术手段的技术垄断 。行政垄断依靠政策管控而成,但一般相关部门会通过强制分拆鼓励竞争,比如运营商被分拆为三大运营商互相竞争 ,两桶油之间有些许竞争。市场垄断则是企业依靠业务能力形成,有正在完善的法律法规约束。相比行政和市场垄断,技术垄断更加隐蔽和难以判断 ,现在都成为反垄断范围 。
第二个是模式决定的。
互联网的核心成本是什么?大头是服务器/带宽等硬性支出,以及研发/产品/运营/市场/内容等人力成本。互联网平台规模不断变大,这些成本就可以无限降低或者说不断被均摊 ,形成所谓的规模效应,最终又会形成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也被解读成“平台效应 ” 。
近年来互联网巨头不甘于只在自身赛道形成平台效应,而是要将触角延伸到不同领域做开放生态 ,来放大规模效应,形成更大的平台效应。2011年王兴曾有一个著名的说法,叫做“开放是为了更大更持久的垄断。”现在看来 ,真的是洞若观火。
互联网平台越大越赚钱,互联网行业最近几年就流行了一种新玩法:合并 。合并的第一步,是补贴大战 ,起点是共享出行。巨头先用资本去扶持代理人打补贴大战,快速培育市场后再让代理人合并,短时间即可在细分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再通过别的手段对前期的资本投入进行回笼。后来,补贴大战后来又陆续延伸到外卖平台、共享单车甚至卖菜等诸多领域 。
2015年在《互联网很好,却正在变坏》一文 ,我指出,补贴大战的本质就是 “倾销”。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 ,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
“互联网地区”正在向“传统地区 ”倾销其产品,通过贴钱快速抢占市场形成一定程度或者绝对的垄断 。互联网玩家们说我们不会“羊毛出在羊身上”,而是“羊毛出在猪身上” ,问题是猪是谁在养?看看过去相关的合并案例,有多少应用或者说服务最初是免费的很爽,后来用户却苦不堪言?
现在 ,补贴+合并这种扩张模式正在被严加监管。
第三个是资本决定的。
每一个互联网企业,每一位互联网企业家都不想垄断,甚至到现在都不会认为自己有真正的垄断 。确实 ,在任何细分市场,我们都能够给巨头找到至少一个对手(这个对手可能不太值得一提)。就算没有这样的对手,巨头之间的战火也从未曾消停过。但是 ,我们从是否充分竞争这样的角度来看,或者说我们从是否有二选一 、是否有封杀、是否有定价权、是否有大数据杀熟 、是否有套路销售这样的行为来看,垄断行为确实是在部分互联网行业存在的 。
当年想要屠龙的少年是如何变成恶龙的?答案是资本。
资本天然是要扩张的,对企业的要求就是要不断增长 ,就算有疫情这样的黑天鹅事件,企业都要努力证明自己的增长能力,大公司比创业公司更拼 ,且很多大公司还有诸如“Always Day One ”(永远创业)这样的企业文化。
互联网企业对增长要求又是最高的。在资本市场,互联网企业的市盈率一直都是相对最高的,小米当年上市时 ,雷军强调小米=苹果 x 腾讯,就是要强化互联网属性,以提高市值 。现在互联网巨头市盈率大概是40倍左右 ,如果不增长理论上要40年才能赚回来投资的成本,资本青睐互联网巨头,自然不是因为等得起40年 ,而是看好其高增长能力——只要每年保持30%的复合增长率,14年企业业绩就可以增长40倍,而30%,是头部互联网巨头增长能力的及格线。
垄断 ,则是最快速最有效的增长方式。
移动时代,互联网行业的垄断程度有增无减 。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结果显示,阿里巴巴的二选一等行为 ,集中发生在2015年后。2014年前后红包大战,接着移动支付等移动互联网应用全面普及。移动时代,互联网行业出现了更加明显的补贴大战、头部企业合并、流量封禁限制 、二选一等竞争形式 。
PC时代互联网整体是相对自由的 ,不同网站链接互相流通,因为整个互联网的内容体系就是基于超链接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内容的组织逻辑发生了根本变化 ,不再基于超链接互相连接,而是形成各自为阵的“超级内容平台”,用户在一个超级App内就能得到足够多的内容与服务。
正因为此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很少听到什么“UV”“PV ”,互联网企业关注的是活跃用户数与用户时长,要提高用户时长唯一的办法就是让用户留在自己平台。
每个巨头都在圈建自己的篱笆 ,建立自己的后花园,里面有用户,内容、服务与商家 。因为有了篱笆 ,花园变得井然有序,然而却少了大自然中的斑驳陆离。更严重的后果是,当每个平台都能自行决定封禁什么、允许什么时 ,这种权力难免会成为打压对手 、限制竞争、获取利益的手段,毕竟,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节操”。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 ,道德是上限,法律才是下限 。
当所有互联网巨头都圈建篱笆,当内容被限制在一个个孤岛里面的时候 ,当内容不再能在不同平台间最高效流动时,当内容与服务的连接成本变高时,移动互联网就不再具有“开放”特性。
因为开放,才能“互联互通 ” ,这正是互联网的唯一底层精神。
从山雨欲来的互联网反垄断来看,接下来互联网巨头都将主动或被强制拆除花园的篱笆,从而走向真正的开放 ,促进公平竞争,支持行业创新。
2012年雪球创始人方三文在一个演讲中提出一个观点:老二非死不可,他认为“真正的互联网公司一定是垄断的 ,垄断带来的结果就是老二没有前途,非死不可 。投资者要投资老二非死不可的行业里的老大,所以互联网公司最适合价值投资。”后来他写了本书就叫《老二 非死不可!》 ,论述价值投资理念。
确实一直以来好的互联网公司都具有事实上的垄断能力,规模大,高度集中 ,连竞争都不想玩了,要玩“无限 游戏 ” 。
长期来看,如果真的没有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又有多少企业可以一往无前呢?恐怕在下一个颠覆者出现时 ,早已老态龙钟,无力应对了吧。随着反垄断的强化,“老二 非死不可! ”在互联网行业将不会再成立。老二们将会迎来更好的生存空间 ,这对市场,对用户,对巨头自身来说 ,都是好事 。
就像阿里巴巴在公开信中说“今天,平台经济发展进入全新阶段,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 ,关系到 社会 经济的方方面面。时代和 社会 对平台企业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深刻认识到平台企业在国家经济 社会 发展中的责任。同时我们会牢记,平台的价值是整合、分享资源 ,是通过帮助他人成功而取得成功,是不断为 社会 创造价值而实现自我价值 。”
“时代和 社会 对平台企业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这值得每一家头部平台型互联网企业反复琢磨。
这一天,终于来了。
北京时间2020年12月14日 ,中国反垄断法正式开出“ 第一枪 ”!阿里 、腾讯、顺丰成为了第一批被“ 打中 ”的互联网巨头!
三家超级巨头,全都被国家顶格处罚!
这一幕来的太快了!
大家都知道一个月前,马云的蚂蚁金服事件 ,当时就闹得全国沸沸扬扬 。为此引发出来的“ 民众关于互联网巨头垄断 ”的担忧,吓到了无数的普通市民!
随后国家三部门(市场监督总局、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这三个重量级的部门)紧急出动;连夜约谈27家中国互联网巨头企业 ,进行调研。。
包括:阿里 、腾讯、京东、美团 、抖音母公司、快手、百度 、滴滴、等等。 。几乎郎阔了整个中国最顶级的那一批互联网头部企业。
几天之后的11月10日,中国互联网史上最重量级的法案出台了:
北京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正式向全国下发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意见稿,公开向全 社会 人民征求意见!!
这份文件当时一出台仅仅2天的时间,中国最顶级的互联网巨头们的股价就一泻千里 ,我把当时的图找出来给你们再感受一次!
阿里当天大跌超5%,第二天11日更狠,暴跌近10%,两天跌去了14%;短短2天时间 ,市值蒸发近8000亿!
京东当天跌去8.78%,第二天再跌跌去9.20%,两天合计跌去超17%!
美团两天合计跌了20%!!
腾讯!两天跌了11% !!
其他的我都懒得放 ,仅仅这四家加一起,两天时间就一下蒸发了2万亿港币。 。。这样的大场面,我入行互联网十年 ,真的是第一次见到。
虽然威力也确实吓人!反垄断法的文件也已经出台了!但我们大部门人其实心里都知道,这主要是起一个“ 震慑 ”的作用!
国家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动用的 。。
然而 ,谁也没想到;国家反垄断法出台才刚刚过去一个月!互联网巨头们就又开始兴风作浪:
滴滴宣布,进军社区买菜、社区团购!
阿里宣布,进军社区买菜 、社区团购!
美团、京东、拼多多.....
一大批互联网巨头 ,纷纷宣布入局社区团购 、买菜!全都盯上了菜贩的生意,菜篮子的生意!!
0.99元买菜!买鸡蛋!纷纷开始搞起了巨额补贴。 。。一时间无数菜贩子、底层卖菜的商贩苦不堪言。 。。
这些动则几千亿、几万亿身家的互联网巨头;拥有如此众多的高 科技 人才、顶尖技术!不好好研发 科技 ,竟然集体为了几颗“ 白菜 ” 、“ 萝卜”,与底层人民抢饭碗。。 。
以至于网上这两天全都是这样1个段子:
美国的互联网巨头马斯克正在一步步把火箭送上太空 ,把未来的幻想变成现实;而我们国内的互联网巨头却在忙着抢社区大妈、底层小贩子们的饭碗......
国内互联网巨头们的“ 举动 ”,这次彻底惹怒了高层!!
随后发生的事情,你们今天现在看到了:
阿里、腾讯!中国最大的2家互联网巨头被国家顶格处罚!!
刚刚发稿前 ,又收到一个超级大消息:虎牙和斗鱼的合并也被国家“ 盯上 ”。。 。
阿里 、腾讯、顺丰、斗鱼 、虎牙!!一个接一个行业巨头被国家“ 盯上 ”!
毫无疑问国家这次是真的怒了,开始动真格了;接下来,一场席卷整个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大风暴 ,肯定要来了。。 。
谁都跑不了!
二
可能有人会说,大鱼吞小鱼这是人家的本事!商业竞争本来就是你死我活,各自凭本事!为什么要强行干预
呵呵。。 。太年轻!
原因我上个月就说过:不经意间大家有没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 ,以前大家都是低头做产品,精益求精,只要产品做得好;就不愁销量 ,平台更是抢着让你入驻。
现在却变成,大家都在疯狂刷流量、买流量、买噱头;然后那些互联网平台越来越赚钱,商家利润反而越来越低,最后大家好像都成为了“ 打工人 ”。为平台打工!!
前几天我写文章的时候就说过这个现象 ,马云以前有几句天天挂在嘴边的“ 名言 ”,你们肯定也都听过:第一句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第二句是帮助更多的中小企业 。
十多年前 ,“ 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 ”,似乎生意真的变得简单了;只要家里有一根网线就可以在网上开店卖东西赚钱;
然而到了今天,你们不知道有没发觉 ,做生意反而没有20年前好做了。这不是说电商 、网店这一个生意;而是做什么生意现在都超级难,不是说卖不出去,是利润没有了 ,只剩下微博的一丝丝。。
利润去哪了?钱去哪了?都被平台赚走了 。。
比如淘宝,拼多多,抖音 ,快手;人家自己不需要开一个店;只要把所有用户收集过去,把你们的消费习惯收集过去。
你是卖服装的,只要付钱推广,它就“ 爱好服装 ”的流量推给你;只要您愿意花钱买!
你是卖家电的 ,他就把最近浏览过家电的用户,推荐给你!只要你愿意花钱!!
当然,本来随着互联网的崛起 ,所有商品的价格都会趋近于越来越透明;也就是说很难像20年前那样赚很大的差价 。利润确实会下降!
当你的顾客掌握在他们手里!
当你的顾客消费习惯也掌握在他们手里!
可想而知,在目前已经价格几乎透明的背景下,大家做生意要想跟以前一样有人买你的东西;必须得从他们手里花费高价买“ 顾客 ”买“ 流量 ”。
名义上这是平台在帮助所有人提高效率;但如果你静下心来仔细想一想;是不是觉得这样的商业模式 ,非常的畸形。 。。
超级大公司将“ 顾客 ”垄断在自己的手里,不断的吸血!然后所有商家、工厂给他们打工,而我们消费者就这样日复一日的陷入他们的“ 大数据陷井 ”!
不断被消费!叛卖!再消费!再叛卖!!周而复始...
这种明显违背“ 消费者意愿 ”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最终导致的结果只有一个:
所有商家、工厂 、消费者;最后都成了这些“ 科技 公司 ”的打工人。日日夜夜被“ 吸血 ” 。。
三
感谢国家,紧急出手!
任何一个有常识、独立思考的人;相信都会明白,当一个企业巨大到几乎垄断一个行业的时候 ,危害有多么巨大;上面所阐述的“ 吸血行为 ”其实仅仅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
做为目前全球最顶级的经济体;西方国家欧美那一边,为了抑制“ 一家独大 ”,更是早就已经开始行动!!
20年前,微软在美国如日中天;打遍美国 科技 界无敌手!压制得所有美国 科技 公司喘不过气。。
为了抑制微软完全垄断美国的互联网;吸血全美人民!更为了美国 科技 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美国法院在2000年6月 ,作出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史上最大 科技 公司直接一分为二;
如果没有当年微软的分拆;今天美国绝无可能出现越来越多的伟大公司;包括Facebook、苹果、谷歌,等等后起之秀!!
不仅是美国,欧洲也吃够了“ 大公司垄断 ”的苦头 ,为了抑制大公司垄断权利的滥用:
2004年,欧盟对微软处以8.89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
2009年5月份,欧盟反垄断委员会向国际芯片业巨头Intel开出一纸10.6亿欧元的巨额罚单;
2017年6月 ,欧盟又决定对谷歌处以24.2亿欧元(约合27亿美元)的罚款;只因谷歌利用搜索工具的垄断地位,为用户推荐广告 、商品;
2018年7月,Google公司因涉嫌滥用市场地位 ,被欧盟罚款43.4亿欧元,超过去年因为线上购物工具搜索出具的24亿欧元的罚单 。
.................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
写在最后:
早期的时候,这些互联网企业 ,打着创新的旗号,到处“ 闯红灯 ”;国家为了创新,只要你不是干坏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 ,今天不一样了!
今天他们通过拿着国家给开的特权、绿灯,已经成长到了如此巨大的规模、体量;
不但不感谢国家,不老老实实搞 科技 、搞研发、搞创新反哺国家;反而还变本加厉的到处打广告 ,鼓励年轻人去贷款、花呗 、借呗,提前消费!
还挖着陷井,利用大数据能力 ,收集大家的消费习惯;推荐这个给你去提前消费!诱导消费!!甚至误导消费!还在赚快钱...
不但将国家给的绿灯,宽容当做理所应当;现在更是连卖菜的底层人民的饭碗,几个辛苦钱都不放过!!
毫无疑问!原本他们是被国家寄予厚望的“ 新兴企业 ” ,如今反倒成为了国家的“ 隐患 ”。 。。
这样的 科技 创新,这样的 科技 企业;已经严重偏离了国家的初衷!
再不“ 严惩 ”,最终吃亏、买单的会是谁?
只能是我们这些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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